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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晓华法官先进事迹
  发布时间:2013-08-27 09:29:34 打印 字号: | |

    邓晓华,女,汉族,196712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文化程度。现任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邓晓华同志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制建设重要论述,忠实履行职责,秉公执法、廉洁自律,工作作风好,业务素质强,勤奋敬业,开拓创新,在本职岗位上业绩显著,赢得了群众的评价 

邓晓华同志在办理速裁案件时,将审理速裁案件与立案调解、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有效衔接,对于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案件,当事人可以快速立案,速裁审查后快速出具调解书。她通过我院办案与人民调解有效衔接,合力化解矛盾,有效的提高办案效率,为当事人降低诉讼成本,充分实现了新民事诉讼法的便民原则,在办案过程中充分利用此项机制,表现出我院法官将能动司法理念践行于案件审理的全过程。在审理每一起民事案件时,她坚持用“四心”调解法,即热心、细心、耐心、诚心,对每一案件尽可能地进行调解,全力做好双方当事人的工作2011年全年结案158年,居全院办案数额之首。2012年调入我院立案庭专职负责速裁案件的审理,全年共计结案315件。在办案中基本实现“三当日”,即当日审理、当日结案、当日送达法律文书。她探索出的庭前、庭上、庭后三步“链式”调解机制,其具体的做法是背靠背调解法,亲情感化法,当面问责法。找准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平衡点,抓住争议的焦点,说情说理说法。2012年她所速裁案件的调解或经调解后撤诉的案件数占已审结案件的97%。数字是无声的,却体现出了案件调解率高,群众满意度高,法院公信力高,做到了以调解促和谐。 

邓晓华同志因工作出色,于2009年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调解能手;优秀党员;2010年被评为优秀公务员、办案能手;2011年被评为先进工作者、2012年评为本院先进工作者、2012年西宁市法院系统先进工作者、全国妇联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

 

来源:政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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