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动态
教育整顿进行时丨城中法院:为民办实事 锦旗表民心
  发布时间:2021-04-07 18:50:18 打印 字号: | |

“这面锦旗是送给执行局刘法官的,感谢刘法官为我要回了赔偿金,他是真正为老百姓办实事,解决困难的好法官,我要好好谢谢他……”4月7日上午,申请执行人陈某将一面精心制作的锦旗送到了城中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刘维翔手中,这面锦旗承载了申请执行人真挚的谢意,也是人民群众对城中法院执行工作的认可。

2013年3月,原告陈某受雇佣到被告韩某某处建造房屋,期间不慎从3楼跌落致腰部受伤,下肢瘫痪,经鉴定为三级伤残。经过诉讼,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韩某某支付原告陈某伤残赔偿金、医疗费出院后部分依赖护理费,误工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交通费,鉴定费,共计178676.85元,双方均未上诉,判决生效。


2014年7月,因被执行人韩某某未按照判决书履行,申请人陈某向城中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过查询,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财产,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分期履行,但是被执行人未按照和解协议履行。因申请人三级伤残无劳动能力,生活困难,经济压力较大。城中法院于2018年向申请人发放5万元司法救助金。


申请执行人家境困难,又因伤残失去了劳动能力,这起案件成了压在执行干警心头的一块石头。今年2月,在得知被执行人所在村子要拆迁后。城中法院执行局迅速采取行动,第一时间向城中区住建局送达了执行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冻结被执行人的房屋拆迁款。经与住建局沟通,得知拆迁款将发放至户主也就是被执行人的父亲名下,执行干警便将工作重心放在了说理讲法上,经过多次给被执行人及其父亲做工作,耐心讲解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被执行人终于同意主动履行。


2021年3月23日,城中区住建局发放拆迁款,被执行人案款178676.85元及迟延履行金,共计20余万元全部转至法院账户,长达8年的案件得以执行完毕。


“为民办实事”是法院队伍教育整顿的重要内容和教育整顿成果的具体体现,城中法院将始终坚持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着力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解难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责任编辑:范启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