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城中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车辆转让合同纠纷系列案件,并组织当事人对涉案的4辆车现场进行交接,妥善化解了矛盾,双方都对调解结果感到满意,达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2021年至2022年,冯某与祁某签订《车辆转让协议》,先后从祁某处购买汽车14辆,其中2辆车未能办理过户手续;2022年崔某与祁某签订《车辆转让协议》,从祁某处购买汽车2辆,亦未能办理过户手续。为维护合法权益,冯某和崔某分别向城中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祁某退还4辆汽车转让费及维修车辆所产生的费用。
在立案审查阶段,工作人员认为该案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为了高效化解纠纷,在经得当事人同意后,立案庭将案件引入诉前调解程序。随后,人民调解员多次和当事人电话联系,约定时间进行现场调解,并告知祁某一直不办理过户手续,对冯某和崔某造成了一定的影响,既然签订了转让协议,就理应履行协议内容。经过调解员讲法释理、耐心调解,祁某同意退还车款。
随后,冯某和崔某将涉案车辆开至城中法院进行现场交接,为确保车辆顺利返还,避免产生新的矛盾纠纷,调解员建议祁某对车辆进行全面检查,确保无误后再接收。调解协议达成后不到两天,祁某将涉案车辆转让费及车辆维修费全部付清。至此,该案件得以圆满解决,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下一步,城中法院将继续推进诉前调解工作,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减轻当事人诉累,坚持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感悟“马锡五审判方式”时代内涵和实践路径,以提高案件质效、提升司法公信、满足群众司法需求为目标,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