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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边案”警示“身边人”!城中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陈海明职务犯罪案件
  发布时间:2023-11-10 17:37:17 打印 字号: | |

“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法院,现在开庭!”

2023年11月10日上午9点30分,伴随着法槌敲击的肃立之声,西部矿业集团原党委委员、纪委书记陈海明涉嫌犯贪污、受贿罪一案在城中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青海省纪委监委、西宁市供水集团、城中区委宣传部等十余家单位的干部职工及城中区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现场旁听庭审,“零距离”接受警示教育。庭审现场庄严肃穆,旁听人员神情专注,直观地感受法律的威严和碰触红线的严重后果。


公诉机关指控,2018年9月,被告人陈海明利用职务便利,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增项目周期和费用,骗取公共财物20万元据为己有;2010年至2023年,被告人陈海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直接或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利益,向他人索要钱款31万元,收受他人钱款44万元,遂对被告人陈海明以涉嫌犯贪污罪、受贿罪提起公诉。

庭审中,控辩双方就被告人陈海明犯罪的具体事实、案件的法律适用、量刑情节等进行了充分的举证、质证和辩论。近一个多小时的庭审,清晰再现了被告人陈海明因一时贪念,一步步突破底线、跨越红线,走向违法犯罪深渊的堕落过程。法庭最后陈述阶段,被告人陈海明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法庭宣布本案将择期宣判。

此次公开庭审职务犯罪案件,通过“零距离”直击庭审现场的方式,用“身边案”警示教育“身边人”,把身边的反面典型变为普法教育的鲜活教材,把庭审现场打造成警示教育“公开课”,引导广大公职人员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强化纪法意识,达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

在今后的工作中,城中法院将继续以公平正义为导向,坚持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相统一,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持续深化以案释法、以案示警,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贡献司法力量。



 
来源:刑事审判庭
责任编辑:朱宽祥 赵宏飞